本帖最后由 梁金昆 于 2012-3-4 06:30 編輯
1 建議 JB/T4730.3第5.1.4.1b)規(guī)定: 探頭移動區(qū)應清除焊接飛濺、鐵屑、油垢及其它雜質。檢測表面應平整,便于探頭掃查,其表面粗糙度Ra應小于或等于6.3μm,一般應進行打磨。 我建議將第5.1.4的“檢測面”改為“掃查面”,這樣,與JB/T4730.10就統(tǒng)一了,而且建議上面文字做如下修改: 掃查面應平整,便于探頭移動。探頭移動區(qū)妨礙檢驗時,應進行處理,一般應進行打磨。 2.我的理由 去年6月16日寫過一篇《關于UT掃查面粗糙度的四點意見》的日志,似乎已經(jīng)講了一些理由。我認為掃查面的探頭移動區(qū)主要是在鋼板或管子表面(粗糙度大約為6.3-12.5μm),而對鋼板或管子這些材料進行UT時,并未對其表面粗糙度提出要求。我認為,打磨的主要目的是:清理飛濺,氧化皮,處理不平整。因此,也沒必要再對掃查面提出粗糙度的要求。 ASME V (2007版)第4章焊縫超聲波檢驗方法T-471.5表面制備規(guī)定: 當母材或焊縫表面妨礙檢驗時,母材或焊縫應進行處理以滿足可能的檢驗。 以上,當否?望溝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