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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JB/T4730.3-2005超聲波檢驗中有關專業術語及驗收級別中若干問題的解答。 例:一鍛件,規格1305×920×1300,材質F22,驗收標準JB/T4730.3-2005-4.2款項執行。要求探傷靈敏度不得低于φ2mm當量基準反射體波幅。驗收級別:單個缺陷Ⅱ級;密集區缺陷區Ⅰ級;底波降低量Ⅰ級。 檢驗結果: 在檢驗中發現,在100mm×150mm范圍內,存在密集區缺陷。其反射波幅超過φ2mm當量基準反射體波高12~14dB,缺陷當量均在φ2~3mm范圍之內。在檢驗評定時,雙方(以下簡稱甲、乙方)產生疑問: 1. 依照標準,現檢驗出來的缺陷面積,缺陷幅值,缺陷當量,雙方意見一致。 2. 甲方:只是說允許φ3mm當量缺陷存在,不能說它不是密集區缺陷,依據標準JB/T4730.3-2005-4.2.9.2規定, 小于φ3mm當量直徑的缺陷密集區不計就不算密集區缺陷。 乙方:依據標準JB/T4730.3-2005-4.2.10.3規定,Ⅰ級密集區 缺陷為零,即不存在。 3. 甲方:依據標準JB/T4730.1-2005-3.16第三條規定,其反射波幅均大于某一特定當量缺陷基準反射波幅是φ3mm 。 乙方:依據標準JB/T4730.3-2005- 4.2.6.3一般不得低于最大檢測距離處φ2mm平底孔當量直徑。我們計算出來的缺陷當量也是以φ2mm為基準的。 4. JB/T4730.3-2005-4.2若干條規定,單個缺陷,密集區缺陷,底波降低量的記錄是說允許這些缺陷存在或不允許存在而進行的記錄,是評定缺陷等級的依據,這種說法對嗎? 諸上問題懇請專家給予解答和幫助,我們表示誠摯謝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