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實施的TSG 21-2016第4.1.5.1規定:“壓力容器出廠或者竣工時,制造單位應向使用單位至少提供以下技術文件和資料”,第4.1.5.1(2) 規定“壓力容器產品合格證、產品質量證明文件[包括材料清單、…無損檢測報告、…]和產品銘牌的拓印件或復印件的”,第4.1.5.1(3)規定“產品出廠資料或者竣工資料的保存期限不少于壓力容器設計使用年限”,該條“產品出廠資料或者竣工資料的保存期限不少于壓力容器設計使用年限”的要求是針對使用單位而言的,但是TSG21-2016 4.1.5(2)中規定的產品質量證明文件僅寫明了“無損檢測報告”,未包含無損檢測原始記錄和射線底片。
現行NB/T47013.1-2015 第7.3.3規定“無損檢測記錄的保存期應符合相關法規標準的要求,且不得少于7年。7年后,若用戶需要,可將原始檢測數據轉交用戶保管”;7.4.3條規定“無損檢測報告的保存保存期應符合相關法規標準的要求,且不得少于7年。”,NB/T47013.1-2015對無損檢測檔案的保存期限要求針對無損檢測單位而言的。同時,NB/T47013.1-2015未明確“7年后如果用戶不需要,檢測單位該怎么處理這些記錄和底片”。
現行TSG D001-2009第六十一條規定“管道安裝工程竣工后,管道安裝及其無損檢測單位應將工程項目中的管道安裝及其檢測資料單獨組卷,向管道使用單位(或其委托方技術負責人)提交安裝質量證明文件,并且由管道使用單位在管道使用壽命期內保存”,其中“安裝質量證明文件”包含了“無損檢測報告”,但未包含無損檢測記錄和底片。該條“在管道使用壽命期內保存安裝質量證明文件”的要求是針對管道使用單位而言的。第八十七條規定“實施無損檢測的檢驗檢測機構必須認真做好無損檢測記錄,正確填寫檢測報告,妥善保管無損檢測檔案和底片(包括原缺陷的底片)、超聲自動記錄資料,無損檢測檔案、底片、超聲自動記錄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7年。7年后如果使用單位需要,可轉交使用單位保管。”,該條對“無損檢測檔案、底片、超聲自動記錄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7年”的要求是針對無損檢測單位而言的。
GB150-2011在改版之后,GB150.1第4.2.2.3制造單位職責 e)條規定 “制造單位對其制造的每臺容器產品應在容器設計使用年限內至少保存下列技術文件備查”,其中包含了容器制造過程中及完工后的檢查、檢驗、實驗記錄,該條“在容器設計使用年限內至少保存下列技術文件備查”的要求是針對制造單位而言的。GB150.4第10.7條規定“壓力容器無損檢測檔案應完整,保存時間不得少于容器設計使用年限”,該條要求未明確保存單位是無損檢測單位還是制造單位。
從TSG 21-2016、TSG D001-2009、GB150.1 第4.2.2.3 e)條的規定來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和國家標準對于竣工資料的“保存期限不少于設計使用年限”的要求均是針對使用單位或制造單位而言的,可能GB150.4第10.7條的規定也是基于這個目的,但易于引起歧義。
按照對無損檢測檔案的通常理解,應包括射線檢測底片。目前壓力容器制造安裝和壓力管道安裝過程中的無損檢測基本為第三方檢測單位,檢測單位通常僅向制造單位或安裝單位或業主提供無損檢測報告,不提供無損檢測記錄和射線底片,壓力容器制造單位和壓力容器使用單位將在設計使用年限內保存無損檢測報告。按照GB150.4第10.7條的規定,如果使用單位不保存無損檢測記錄和射線底片,檢測單位就要將記錄和底片保存至設計使用年限后方可銷毀或處理,但是在實際容器制造過程中檢測單位無法獲取設計使用年限的相關資料,因此也無法確定射線檢測底片、原始記錄、自行存檔的報告的保存年限,越來越多的壓力容器射線底片、原始記錄、報告會使檢測單位無休止的擴大檔案室,極大的增加了檢測單位的經濟負擔。
現在有以下問題需要討論:
1、GB150.4第10.7條關于壓力容器無損檢測檔案保存期限要求的主體是壓力容器制造單位還是無損檢測單位?
2、如執行GB150.4第10.7條的要求,請明確一下“無損檢測檔案”的具體內容,如是否包含射線檢測底片等。
3、對檢測單位自行保存的壓力容器報告、底片、記錄的保存期限是執行NB/T47013.1-2015的要求,還是執行GB150.4第10.7條的要求?
4、無論是壓力容器還是壓力管道,檢測單位對無損檢測記錄和底片的保存期如果執行NB/T47013.1-2015的要求,如果7年后如果用戶不需要,檢測單位該怎么處理這些記錄和底片?
該問題曾經咨詢過國家質檢總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局和國家標準委,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局讓找標準委,標準委讓找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局,很無奈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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