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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標題: 【中日稀土大戰(zhàn)】一開始中國就已經輸了 [打印本頁]

          作者: 強天鵬    時間: 2014-4-7 21:08
          標題: 【中日稀土大戰(zhàn)】一開始中國就已經輸了
          中日稀土戰(zhàn)爭

          3月26日,世界貿易組織公布了美國、歐盟、日本起訴中國稀土、鎢、鉬相關產品出口管理措施案的專家組報告,裁定中方涉案產品的出口管理措施違規(guī)。這場敗訴毫不突然,因為從兩年前開始,關于這場稀土戰(zhàn)爭的結局預言便已被無數次重復。甚至內容基本完全一樣的官司,我們在2009年已經輸過一回,上次的結果,我們被迫開放鋁土、焦炭等9種工業(yè)原材料出口。而這次,不知道我們利用上訴期爭取的時間組建的五大稀土集團,是否可以亡羊補牢。不知道我們能否在入世第14年,成功說出我們不用再交學費了。

          “行為全線違規(guī)”

          稀土這場戰(zhàn)役,兩年前正式打響。

          2012年3月13日,日本經濟產業(yè)省認為中國限制稀土、鎢、鉬三種原材料出口違反WTO相關規(guī)定,請求聯合歐盟與美國,向WTO提起申訴?!皬娜毡旧暝V的那一刻開始,中國政府就已經輸定了,因為違規(guī)是既定事實?!睂ν饨涃Q大學中國WTO研究院院長張漢林向重慶青年報記者表示,這場關于稀土的爭議,從開始的那一刻就已經輸了。

          為什么會輸?早在2012年3月20日的《法制晚報》上,便刊登了社科院財經戰(zhàn)略研究院湯婧的分析文章。文章認為,本次申訴焦點主要集中在兩方面:第一,中國稀土材料出口限制的法律是否符合WTO規(guī)定GATT第20條(g)項(GATT不得妨礙成員方實施“與保護可用竭的自然資源有關的措施,且與限制國內生產或消費措施同時實施”);第二,中國出口關稅是否符合例外情形。

          分析認為,由于中國在國內稀土開采和消費方面,尚未采取相應的限制措施,因此該方面可能成為中國在該場訴訟中的軟肋。在之后的抗辯中,應向WTO提交“證明采取了相應的國內限制生產或消費措施”的證據。而在出口稅方面,如果需要WTO認可“特殊例外”,則中國必須滿足程序性要件,如“與受影響的成員事先磋商”。但顯然,中國也并未履行這些程序。最后,文章總結道:“在缺乏合作、溝通的前提下,獨自提高關稅的辦法無疑在現行WTO框架下是不具有正當性的?!?

          兩年后,當WTO專家組報告發(fā)布后,其主要理由與結論與湯婧的分析文章驚人一致。

          當年,與湯婧一樣用條例分析稀土爭端的,還有《日本經濟新聞》編委后藤康浩。雖然后藤在文章中也小篇幅用條款來分析“中國對稀土出口限制違規(guī)”,但其重點卻落在了煽動民族情緒上。利用20世紀70年代日本遭遇的“油荒”影射稀土爭端,將整個事件歪曲到“經濟戰(zhàn)爭”的層面。

          “交涉水平低下” 【這里插一句:水平高也沒用!】

          有預言者解釋規(guī)則,講明條款,也有預言者難以克制個人情感。

          中國經濟學家郎咸平在2012年3月21日,就發(fā)表了一條帶有強烈個人情感的預言微博:“這個事件說明,我們有關單位的專家和官員對于WTO規(guī)則理解的水平之低下,讓我感到震驚。我們只會在敗訴后發(fā)表以民粹主義為主的聲明,從而掩蓋官員的失職。中國加入WTO后被起訴26次,全部敗訴。主要原因就是主管官員和專家不懂WTO規(guī)則。WTO明文規(guī)定不準搞配額,我們卻明目張膽給稀土搞配額。WTO規(guī)定政府不能補貼商業(yè)研發(fā),歐盟美國給空客波音的補貼只敢以科學研究的名義藏著掖著,只有我們敲鑼打鼓地昭告全世界,我們公然補貼國產大飛機498億元,將來一旦出口就會被告?!?

          郎咸平預言了稀土爭端,還預測了未曾發(fā)生的“飛機被告”。日本企業(yè)文化研究所理事長勝又壽良則更傾向于預測“中國稀土的從出口到政策的全線失敗”。

          2012年9月7日,勝又壽良發(fā)表分析文章列舉8條理由認為“中國稀土爭端必輸”。其分析不僅涉及世貿條款和規(guī)則層面,還利用全球稀土開采變化、日本稀土類進口呈下降趨勢、稀土替代技術革新發(fā)展等數據,奢望證明“中國稀土出口未來將面臨重重困難”。

          暗示中國既會輸官司,還會輸掉經濟,更會輸掉政策,勝又壽良這篇文章可謂居心叵測。接力這種觀點的,還有2012年5月11日的美國雜志《連線》和2012年6月21日的《福布斯》?!拔迥陜戎袊⊥翆⑼耆?yōu)勢。”文章援引美國礦業(yè)分析師約翰·凱瑟的預言,表示美國的軍備制造雖然很依賴中國稀土,但隨著新礦開采以及替代技術的出現,中國稀土將失去優(yōu)勢。

          “錯誤一犯再犯”

          隨著WTO主持爭議雙方于2013年2月和6月展開口頭辯論和聽證會,各種關于敗訴的“預言”開始加入“WTO預判”這個重要道具。

          抗辯之后的2013年10月10日,負責美國方面起訴的斯圖爾特律師事務所首先扯出了WTO專家小組。其首先將該案件與2012年的“限制9種原材料出口違規(guī)”案件相聯系,指出“當時,中國敗訴后并未采取相關行動,也未調整其相關政策。所以中國如今的整體政策,依然不符合WTO專家小組審查出口限制的規(guī)定”。

          接著,又用數據逐條反駁中國提出的抗辯理由,強調“中國限制出口并非為了保護環(huán)境,而是為了保護國內相關產業(yè),損害外國生產商”。最后,針對中國提交的例外條款證明,斯圖爾特律師事務所指出“中國提交的政策執(zhí)行日期,并不具備早期指導性(可視為無效)”。

          在美方發(fā)表解讀之后,眾多日媒在2013年10月24日之后放風“WTO已經發(fā)表中期報告,中國被判‘行為不當’的可能性較大”。日本大型新聞網站時事.com、發(fā)行量達1000萬份的日本報紙《讀賣新聞》、《日本經濟新聞》先后炒作“中國敗局已定”。

          但根據WTO規(guī)則,專家委員會聽證會內容和階段性結論是禁止公開的。因此當時英國《金融時報》、美國《國際財經時報》、《紐約時報》等媒體均辟謠稱“WTO尚未得出評論,世貿組織拒絕評論日本聲稱的臨時報告存在與否”。但在這些文章中,總是暗藏諸如“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員表示,WTO研究結果應該是對美日歐有利”等消息來源不明的導向性暗示。

          更有杞人憂天者,在導向性暗示之后“奉勸”中國盡快為敗訴做好準備。

          全球市場研究機構TrendForce、日本金屬研究局均引用“匿名業(yè)內人士”的觀點,建議中國盡快加強稀土采伐管制。因為“中國敗訴之后,配額一旦放開,濫采、走私等問題將日趨嚴重。屆時中國在調整出口政策同時,將迎來管理稀土企業(yè)的高峰?!?br />
          稀土爭端全經過

          2012年3月13日——日本經濟產業(yè)省向WTO提交《關于中國違規(guī)限制3種原材料出口》的報告,認為中國對稀土、鉬、鎢三種原材料實施的加收出口稅、限制出口數量、設定最低出口價格不合世貿規(guī)定。

          2012年4月25日和26日——日美歐與中國進行協商。

          2012年5月——日本聯合美國和歐盟,向WTO爭端解決委員會提出專家組仲裁申請。

          2012年6月——設立爭端解決專家小組。

          2012年6月27日——基于商議結果,日美歐希望WTO爭端解決委員會仲裁“中國違規(guī)限制出口”。

          2013年2月和6月——舉行專家組聽證會和口頭辯論會。

          2014年3月26日——WTO公布專家組報告,裁定中方涉案產品的出口管理措施違規(guī)。

          針對以上這些“準確預測”,重慶青年報記者在WTO公布專家組報告之后均一一回訪致電。

          官方機構如日本經濟產業(yè)省、歐盟委員會、美國商務部等均表示,如果中國上訴,最終仲裁結果仍然要看WTO專家組的判斷;民間機構如斯圖爾特律師事務所、日本金屬研究局等表示結果應該不會大變;而此前發(fā)出“預言”的中國專家均表示,現階段不方便發(fā)表評論。

          (原文章來源:重慶青年報)

          作者: 李濟科    時間: 2014-4-8 10:53
          希望"一開始,中國就輸了"的事情,中方一錯再錯的事情,僅僅限于中日稀土大戰(zhàn)!
          作者: gqking1982    時間: 2014-4-17 13:09
          中國培養(yǎng)的人才沒有話語權,中國決策者們身邊缺少尖端人才。
          作者: 那一刻    時間: 2014-4-17 16:58
          本帖最后由 那一刻 于 2016-1-7 06:12 編輯

          學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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